2005年1月12日,星期三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二版:实话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假记者与真警察究竟谁怕谁
俞评

  公安派出所本应是扶正祛邪的地方治安机构,可是在山西,一些派出所至少对有一类邪恶势力力有未逮,那就是假记者。
  据1月9日《今日早报》报道,2004年春节过后,山西省冒出十几家非法期刊社,而且私设所谓的工作站、记者站,假记者们利用采访对象存在的问题,以公开曝光、编发内参相要挟,四处敲诈钱财。奇怪的是,当地一些派出所说啥也不敢惹这些假记者。他们之间是否穿了“连裆裤”,因为没有真凭实据不好妄说,单从报道中看,原因不外乎两个:一是这些假记者背后有着各种各样的关系网,得到了某些党政官员的庇护;二是一些“基层执法部门”自身有这样那样的问题被假记者抓住,怕“打蛇不成反遭蛇咬”。
  假记者在山西境内横行无忌、兀自坐大,不能不说与有关治安当局的打击不力有一定的因果关系。猫不捉老鼠,就震不住老鼠,鼠胆也迟早会壮成虎胆。连警察都不敢惹假记者,还有谁敢惹假记者?反言之,假记者还有什么人不敢惹的?据山西省“扫黄办”负责人介绍,假记者的敲诈对象一般有四类:煤矿、其他私营企业、发生不当行为的政府和执法部门、各种事故的当事人和单位法定代表人。这里的“执法部门”,应当也包括了派出所。派出所竟也成了受害者,不能不说是他们的“菩萨心肠”给了假记者疯狂逞恶的支点和平台。
  我们能理解派出所的种种苦衷。现在执法环境不好,那些假记者个个神通广大、来头不小,真要是办了他,哪个带长的一句“他是我的小兄弟,请多关照”,还不得“前门进,后门出”?弄得不好,开罪了那个某长,所长的乌纱、办案民警的饭碗什么时候掀翻落地都不知道。但我也有一问:要是碰上盗的抢的杀的,而且来头更大,是不是也要放一马?显然,“打狗看主人”式的少作为甚或不作为,在法律上是无论如何都说不过去的。二者,也会有派出所因为担心自身的执法瑕疵、队伍糗事捏在假记者手里,而对惩办假记者有所顾忌。那我也还有一问:是不是只有等到贵所没有把柄可抓的那一天;或者,只有逮到没有捏到贵所把柄的那一个,才来对假记者启动办案程序?显然,这种“泥菩萨自保”式的少作为甚或不作为,与职业道德也是完全背弃的。套用一句当年的政治术语,对违法犯罪分子的仁慈,就是对人民群众的残忍。对假记者这样祸害一方的“李鬼”,绝无法外开恩的道理。
  假记者内心里最怕的肯定是警察,因为警察是人民生命财产的卫士,也是他们违法犯罪所要逾越的最大障碍。如果警察让他们从怕到不怎么怕再到不怕了,那我们的警察可就得认真查找一下自身的“软肋”了。山西假记者害民的教训十分深痛,一些基层执法部门问题多多、自身不硬;或者看人办案,不敢碰硬,恐怕就是被假记者充分利用以售其奸的两大“软肋”。这就告诫我们:一是“打铁还须自身硬”,强基层、强基础、强队伍,规范执法、文明办案,把“不当行为”的发生率降到最低,这些正是我们当前必须要做的“功课”。二是执法就要敢动“狗头铡”,顶住说情风,破拆关系网,踢开保护伞,直到把案子查个水落石出,这也是我们必须跨越的“沟堑”。
  令人感到欣慰的是,去年一年,山西取缔非法期刊社、工作站、记者站21个,移交和警方抓获的假记者17人。这也印证了一个道理:只要执法部门自身正了、硬了、强了,假记者终究要现出原形,什么样的李鬼终究都害怕李逵。